大連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日前一紙判決,將瀘州老窖(24.70, 0.05, 0.20%)二曲酒推上輿論風口浪尖。據了解,二曲酒是一款液態法白酒,即業內俗稱的食用酒精勾兌酒,然而瀘州老窖在配料中卻標注有糧食成分,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固態法白酒,即業內俗稱的純糧釀造酒。業內人士認為,食用酒精勾兌酒的成本、售價以及消費者接受度,都與純糧釀造酒有天壤之別。有分析認為,瀘州老窖在標注上打馬虎眼或是有意混淆消費者視聽,達到提高銷量、賺取高利潤的目的。
被判敗訴
日前有消費者以瀘州老窖“涉嫌欺詐”將其告上法庭,大連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隨后判決瀘州老窖敗訴,責令其對消費者進行“退一賠三”的賠償。
此次風波涉及的產品是瀘州老窖旗下的二曲酒。據報道,消費者購買了68元的瀘州老窖二曲酒產品,該酒瓶身上注明“產品標準號GB/T20821”,即“液態法白酒”,然而其配料中卻標注著水、高粱、小麥、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根據國家食藥監局在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44號)規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液態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
據此大連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了判決,判定瀘州老窖賠償。值得注意的是,有媒體報道瀘州老窖對于判決并不認可。為此北京商報記者向瀘州老窖發去采訪郵件以便進一步了解情況,但截至發稿時未獲回復,與此同時多次撥打瀘州老窖董事會辦公室電話,也一直無人接聽。
打擦邊球
據悉,根據生產工序的不同,白酒大致可分為液態法白酒、固態法白酒,以及固液法白酒。法國南特大學理學博士、中國四川大學工學博士鄒江鵬指出,以上三種類型的白酒都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之內,瀘州老窖的二曲酒屬于液態法白酒,采取食用酒精勾兌是正常的工序,并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不過鄒江鵬也指出,液態法白酒標注原料高粱、小麥等,這一問題早就存在,行業也一直在盡量自律規范。有些大酒廠為了保證聲譽和質量,生產的液態法白酒與固液法白酒的區分沒有那么明顯,在勾調中除了食用酒精,也使用了少量固態發酵的酒,這樣標注原料中有高粱、小麥等也勉強能說通,算是打了擦邊球。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朱丹蓬認為,瀘州老窖在二曲酒的標注上有小動作,不過是使產品利潤達到最大化的方式和手段。二曲酒作為企業的塔基產品,一旦出現問題,有可能讓消費者對其品牌價值產生懷疑,進而影響塔腰及塔尖產品。
“首先,純糧釀造酒的成本要遠遠高于食用酒精勾兌酒,其售價也要高于后者,瀘州老窖在標簽上標出糧食成分,就可以提高售價賺取利潤;其次,出于食用安全角度,消費者對食用酒精勾兌環節有著天然的‘不信任感’,但是對純糧釀造酒較為信任,瀘州老窖正是針對消費者心理大打擦邊球,以提高產品銷量。”有業內人士如是說。
合法不合理
據了解,純糧釀造白酒的原料成本較高,而且需要一定的釀造時間,所以其售價通常比食用酒精勾兌酒要高得多。
有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行業有種說法“三斤糧食出一斤酒”,每家企業的原料、釀造、儲存等成本不同將會對其生產成本造成一定影響,雖然不能一概而論,但一瓶500ml固態法白酒成本大概在10元,而一瓶同樣規格的液態法白酒,其成本價格不超過5元。
事實上,瀘州老窖作為知名企業,對于配料標注如此草率處理極易使消費者發生混淆,并損害到消費者的知情權,可以說是合法不合理。長此以往,損害的是企業的品牌度和美譽度,進而影響到消遇者的忠誠度,動搖企業根基。朱丹蓬表示,名酒企更應愛惜羽毛,瀘州老窖應敲響警鐘,提高精細化管理和監管力度,以維護自身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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