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得到么?未來的成都人,將會有兩張地圖。一張描繪著我們熟悉的地上空間,視野可及的建筑、橋梁、道路和公交車站。而另一張地圖,描述的則是略帶神秘色彩的地下空間。這個空間重疊且平行于地上空間,包括地下交通、停車、商業、文化、倉儲、管線(綜合管廊)、人防及相關配套設施等。
按照規劃,未來成都將構筑起由6大區域、38個節點組合而成的六三八城市地下空間體系,形成地上、地下互聯互通的城市集約發展新格局。
如此掘地三尺,看似有點大費周章,不過這卻是應對交通擁堵、土地緊張、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城市病”的“對癥良藥”。然而,在城市構筑地下空間絕非一蹴而就,仍面臨不少亟待解決和梳理的難題。
來自政協委員的建議:城市規劃要有全局意識
“成都市現有地下空間利用率不高,且缺乏全面系統的專項規劃和建設標準,造成現有地下空間小、散、亂,給今后的開發利用制造了障礙。”2016年1月,在成都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上,九三學社成都市委員會的發言,直擊成都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引起與會者共鳴。
“在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我們的城市道路反復開挖、長期施工,自來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天然氣管道、供電電纜、通信電纜、廣播電視電纜等施工單位挖了建、建了挖,地下城市管線基本上是各建設單位各自為政、多頭敷設,而且每個施工部門都有挖路的齊備手續,這些施工單位都是在合法地挖路。尤其是北上廣最為典型,值得我省引以為戒。”參與這份提案調研的九三學社社員、麓湖生態城給排水高級工程師張小平介紹。
來自九三學社的成都市政協委員徐勇認為,在治理“拉鏈馬路”和減少“亂開挖”問題上,本質上暴露的是城市建設缺乏科學規劃、科學決策的實質。城市規劃決策要有全局意識,城市規劃設計要有前瞻性,各部門間應進行充分的合作交流,以避免各自為政、重復建設的現象。
事實上,地下空間規劃,是城市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需求。當地面上的土地資源日益緊俏,地下空間資源的利用是水到渠成的事。通常城市化程度更高的城市,需求更高。
四川地下空間規劃試點
南充首個“吃螃蟹”
那么,如何立體化開發成都的地下空間?這份來自九三學社成都市委員會的集體發言認為,成都應按照國際先進水平進行規劃設計,規劃建設地下室、地下街、地下鐵道、復合型地下市政設施。功能上要包括供電、供水、供熱、天然氣、污水、電信、垃圾處理和共同溝等,建設現代化的城市地下空間。
記者從成都相關部門了解到,早在2013年底,成都即初步編制完成了《成都地下空間利用規劃》。這一版本的規劃提出遠景展望,成都的地下空間將隨著地鐵線路和重要交通節點的不斷延伸被全新利用。按照規劃,未來成都將構筑起由6大區域、38個節點組合而成的六三八城市地下空間體系,形成地上、地下互聯互通的城市集約發展新格局。
隨著地上空間資源的緊缺,我省也將城市的未來發展向地下空間轉移。在國家層面尚無頂層設計的情況下,去年8月,我省正式出臺《四川省城鎮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編織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從有序利用城鎮地下空間資源,規范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角度出發,對相關工作提出技術指導。
隨著導則出臺,省住建廳選擇了部分市州率先試點地下空間規劃工作。其中,南充是我省首個“吃螃蟹者”。2014年8月1日,南充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通過了由省住建廳組織的評審會的技術審查,被視作我省發布導則后,首個城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
地下空間規劃面臨難點
地下公共設施應預留用地
“做好地下空間規劃,仍需‘摸著石頭過河’。”在南充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成果評審會上,不少專家提出這樣的觀點。專家們普遍認為,地下空間規劃有不少亟待解決和梳理的難題,而地下公共設施應優先預留用地。
這一困境,成都也同樣面臨。“倫敦地鐵進出口連著商業綜合體,而成都地鐵僅有春熙路站、省體育館站、孵化園站等少數站點能做到這一點。”省住建廳總規劃師邱建說。
地鐵口和商鋪無縫銜接,既能提升商鋪的地塊價值,又能緩解乘客出站擁堵,為何成都沒有推行?答案其實很簡單。“沿線地下早已建好停車場、商鋪,地鐵想涉足都難。”成都市規劃設計院相關負責人坦言,增開地鐵口,涉及改變原有承重墻、未獲利的商家抵觸等難題。
“當初開發地下時,如果預留地鐵站口空間,問題早就解決了。”該負責人說,事實上,較早實現地下空間開發的城市,新工程大都面臨和已建設施“爭地”的尷尬。“對剛涉足地下空間開發的城市而言,優先為軌道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預留用地,事半功倍。”南充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單位、上海市政設計研究總院規劃分院副院長俞雪雷說。
實際上,隨著地鐵線路成網,成都對地下空間的利用成果也體現在地鐵沿線。例如平常經過天府廣場地鐵站的市民都會發現,位于天府廣場地下負一層的天府廣場商業購物中心成功集聚了不少人氣,各類餐飲特色小店布局在此。
地下空間權屬需明確
目前法律法規無明文規定
城鎮地下空間涉及到多種需求,難免出現不同項目之間“打架”的情況。我省的導則對此明確,城鎮地下交通、商業、管線等單項專業規劃應當符合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不能出現某項專業規劃凌駕于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之上的情況。
但是,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地下空間權屬需明確。
“投資者在地下一層建了商鋪,城市新建地鐵要從其下經過,需要得到投資者同意嗎?”西南交大建勘設計院總工程師鄭連勇的假設,引起專家對地下空間權屬的熱議。
地下空間權屬,包括建筑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前者“誰投資,誰所有”,后者則面臨尷尬。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地上居住、商業用地分別有70年、40年土地使用權,地下卻沒有明文規定。“同一塊建設項目用地,要是建設者往地下無限延伸,怎么辦?”鄭連勇說。
鄭連勇建議,各城市在制定地下空間控制性詳規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此予以明確,“如10米以內地下空間歸開發商,以下則用于公共交通。”南充市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徐曉陽認為,在地下土地拍賣合同中,需加入配合基礎設施需要等限制條件。
地下空間開發應“有度”
成都確定6大重點區域
對地下空間開發強度的限制,目前同樣是法律法規的“真空地帶”。對此,南充市做出探索:在規劃中嘗試設置開發強度“下限”——地下空間應按一定面積比例,為地上建筑配建停車場等附屬設施。
這一思路,是為推動地下空間開發。“從地上轉到地下,建設成本至少增加2-3倍!”徐曉陽坦言,設置“下限”有助于地下空間建設提速。對此,鄭連勇卻有不同看法:“‘上限’的設置更為重要。和地面相似,地下也應該限制容積率。”他說,若放任開發,地下同樣會出現基礎設施無法承受、環境惡化的問題。
鄭連勇認為,在地下空間控制性詳規中,應根據地塊性質和具體實行情況,優先對部分商業地塊進行限制。
偌大的成都,在2013年版本初步編制完成的《成都地下空間利用規劃》中,僅確定了6大重點地下空間區域,第一個是環球中心,包含了環球中心以及附近大源的核心區;第二個是順城街到東大街區域,包括天府廣場;第三個是東客站;第四個是火車北站區域;第五個是金融城片區;第六個是發展文化產業的東部新城。
其中更為鮮明的是,成都這6大重點開發區域,規模都規劃在1平方公里以上、3平方公里以下。而且,這些區域以后會開發出諸如交通、停車、商業、商務等功能,涉及到綜合開發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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