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省屬企業: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辦函〔2015〕44號)計劃安排,現就2015-2016年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申報創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標準(試行)》、《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標準(試行)》的條件,在基地、企業自愿申報基礎上,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遴選推薦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
二、申報名額
全省評定2015年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10個、示范企業50個。成都市推薦示范基地不超過5個、示范企業不超過40個,其他每個市(州)推薦示范基地不超過1個、示范企業不超過3個。已被評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的不再申報省級示范。
三、申報程序
(一)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對照附件1、附件2的標準,在認真進行自我評估的基礎上自愿申報。
(二)市(州)推薦。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接受當地單位申報,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向省商務廳推薦。
(三)動態管理。四川省前期(2011年、2013年)電子商務示范單位需重新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市(州)提供:
各市(州)2015年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單位申報匯總表(市州填寫,見附件3)。
(二)申報基地提供:
1.示范基地申報表(附件4);
2.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方案(參照附件5的方案編制要點);
3.入駐電子商務企業名單及其經營情況;
4.《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標準》中提到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企業提供:
1.示范企業申報表(附件6);
2.示范企業申報書(參照附件7的申報書提綱);
五、時間安排
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于2015年8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貳份、電子版報商務廳,逾期不再接受申報。省屬企業直報商務廳。商務廳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對初審合格的基地、企業,商務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及必要的實地考察,確定2015年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單位名單,經社會公示后授牌,予以重點培育和扶持。
聯系人:電商處蔣波;電話:028-83234935;郵箱:jiangbo@sccom.gov.cn
附件:1.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標準
2.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標準
3.2015年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單位申報匯總表
4.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申報表
5.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方案編制要點
6.四川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表
7.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書提綱
四川省商務廳
2015年7月13日
四川省商務青年企業家聯合會以助力四川經濟發展新格局,引領企業品牌發展新經濟作為本會核心服務,是企業與政府、企業與行業、企業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是全省優秀青年企業家的“孵化器”和“大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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